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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分三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辽宁日报  2018-07-19 08:53:13

  为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统筹谋划,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辽宁省今年将实现部门内部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明年基本实现部门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涉农资金以往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撒胡椒面”式的投入方式,统筹整合将极大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辽宁省突出以县级为实施主体,围绕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规划,以县级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为平台,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

  为了归并涉农资金,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对部门内部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在此基础上,加大部门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将上级安排到县级和县本级的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由县级政府根据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打造整合载体。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离不开管理机制的改革。今后,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直接确定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外,省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将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根据任务特点、政策目标等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资金,允许县级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事项、重大规划任务等前提下,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赋予县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同时,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为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序有效开展,辽宁省将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配套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等5个方面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保障,保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不得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记者 唐佳丽)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