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抚顺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第二批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振兴〔2018〕750号),正式将抚顺市东洲区在内的16个地区列为国家第二批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
本次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的申报成功,标志着国家将对东洲区采煤沉陷区涉及基础设施改造、生态恢复、土地复垦、接续产业发展等综合治理项目给予20%至30%专项资金支持,同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抚顺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这将极大地推动抚顺市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记者 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