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葫芦岛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公开,界定了葫芦岛市银监分局、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的工作职责。任何人只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将受到人社、发改、财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十一大类36项惩戒措施的惩戒,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加快推进自身信息化系统建设,在2018年年底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部门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对相关信息实现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惩戒。《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诚信葫芦岛建设,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记者 翟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