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8月1日,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了五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例,并对违规教师进行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停职等处罚。
一是“沈阳铁路实验小学一名教师违规收费、有偿看护和辅导学生”案例。沈阳铁路实验小学三年六班班主任陈某违规收取班费,并对本班级一名学生进行有偿看护和辅导。经沈阳和平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陈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班主任工作,调离一线岗位三年,三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
二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沈阳分校(民办)一名教师违规收受家长礼金”案例。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沈阳分校二年三班班主任王某于2018年3月收受学生家长礼金1000元。学校决定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
三是“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一名教师违规补课”案例。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高一四班班主任杨某某于2018年7月7日在铁西区肇工街八马路雅比斯教育机构内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经铁西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四是“沈阳市青松中学一名教师违规补课”案例。沈阳市青松中学高二四班班主任程某某利用休息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经苏家屯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程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苏家屯区名师”荣誉称号,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是“沈阳市翔宇中学(民办)三名教师违规补课”案例。沈阳市翔宇中学七年一班班主任徐某、七年三班班主任符某、七年八班班主任李某某组织部分学生违规补课。翔宇中学决定给予徐某停职处分,给予符某、李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据了解,沈阳市教育局近期还将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文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