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8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省财政厅制定文件,出台20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辽宁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落实国家新出台的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等减税政策,预计今年将为辽宁省相关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110亿元;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一张网”工作,持续降低收费负担,预计全年全省降费不少于19亿元。
为了尽快解决清理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辽宁省还将在专项行动中对政府欠款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全面梳理核实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确定的还款计划做好清偿工作,即省直部门今年年底前偿还到位,各市2019年年底前偿还到位。
在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辽宁省将大力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从2018年起3年内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制定实施分税制框架下“分灶吃饭”等管理体制,为乡镇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推进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将担保业务向市县延伸,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辽宁省还将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4500公里和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支持20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为引进人才、企业和资金奠定重要基础。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辽宁省将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注册会计师注册许可实施“最多跑一次”措施。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到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实施“零上门”审批。
辽宁省还将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对拟出台的财政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禁止出台。
在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方面,辽宁省将取消省直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服务定点管理和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定点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建立全省统一的供应商库,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将预算金额小、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纳入电商平台,创造公平的采购环境。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凡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全部交由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去承接。
此外,辽宁省还在注重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切实强化财政监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增强财政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记者 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