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率执法检查组到省地震局检查执法情况,并实地考察省地震局监测中心、应急救援中心。
检查组将重点检查辽宁省各级政府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情况,制定具体办法促进法律实施情况,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工程特别是学校、医院和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情况,抢险救灾、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及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加强防震减灾方面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开发、运用情况等。
检查组对辽宁省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省政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协同配合,我省地震监测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等能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同时,检查组针对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需加强、责任落实应到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要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法治意识,进一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要进学校进课堂,还要延伸到基层、覆盖到社会公众。要促进防震减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推进辽宁省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加大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规划,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辽宁省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执法检查组还将于本月内分赴鞍山、丹东两市开展执法检查。(记者 赵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