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沈阳市工商局迅速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实行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六项重点工作。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按照编制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要求,结合沈阳实际情况,市工商局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共涉及17个行政审批部门、6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包括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的事项45项。《清单》的发布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
界定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市工商局对应具体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类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要求、谁监管”的原则,厘清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了制定和履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归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和实行随机抽查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工作。目前,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定需要沈阳市自行履行监管职责的29项,涉及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公安消防、建委、水利、林业、卫计、质监8个部门。
初步建立沈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的建立,解决了中介服务机构底数不清问题。
完成了“红中介”专项整治。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沈阳市承担与所属主管部门审批业务相关的5家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了改制和脱钩。沈阳市汽车检测中心、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3家事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完成了转企改制,沈阳特种设备检查研究院、沈阳市防雷检测中心整合到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通过改制和脱钩,彻底切断了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主管部门的利益关联,提高了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
“灰中介”得到了有效整治。市工商局通过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中介机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梳理归纳出“灰中介”的9种表现形式。制定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 “灰中介”清理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市和区、县行政审批大厅公示,在市工商官网和有关媒体公布,并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24011114,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依托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工商局依托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规范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等相关信息数据,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促进沈阳市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中运行。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问题再梳理、措施再落实、质量再提升,使沈阳市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记者 吴宏、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