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辽宁省工商局对外公布该省流通领域电线电缆类、消防器材类商品的抽查检验结果,共检出5批次不合格电线电缆、2批次不合格消防器具。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电线电缆涉及金力电缆有限公司、普宁市南径仁辉电线厂、营口市前进线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不合格的5批次产品导体电阻项目均不合格。消防器材类产品抽检发现,浙江省台州市宁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江苏鲸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有衬里消防水带严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主要组分含量以及爆破试验。
辽宁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辽宁省消费者,在购买电线电缆类商品时,要认真查看有无3C认证、合格证、检验章等信息,观察电线铜芯的横断面,优等品呈紫铜色,光亮、色泽柔和。还可取一根电线头用手反复弯曲,优等品手感柔软、抗疲劳强度好,塑料或橡胶手感弹性大且电线绝缘体上无龟裂。在购买消防器材时,应当在具有资质的消防产品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还可以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尽量保存好产品的所有凭证。(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