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辽宁省反馈意见后,辽宁省积极支持水源地保护区普通公路穿跨越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目前,已解决大伙房、桓仁水库等15个水源保护区36段普通公路穿越问题。预计年底前,将完成14段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普通公路穿越项目治理。
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联合环保厅对风险隐患点进行了梳理,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防范工程措施建设标准和要求。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相关的交通标志,增设水源地保护区提示标志及相关警告警示标志。二是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应急设施建设,通过新建钢护栏,增设、抬高路缘石,新建导流槽、防落网和应急池等设施,防范有毒、有害物流入库区污染水源。
今年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积极筹措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干线公路增设钢护栏、应急池、导流槽等安全设施改造,支持地方政府完成水源地公路穿越整治工作。同时,拟继续加强资金筹措,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的支持,为2019年前完成干线公路穿越县级保护区治理提供资金保障,以加快推进11段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普通公路穿越项目治理。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还到抚顺市现场调研大伙房水源地公路穿越隐患整治工程并召开了座谈会。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大伙房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涉及全省人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工程,我们要树立水源地保护区交通整治的责任意识。
同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列入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把应急设施纳入公路日常养护范围,确保公路安全设施保持完好。同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应急预案。督促危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动态监管。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发生泄漏等安全事故。(记者 孙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