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了解到,辽宁省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2日。
征集侧重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项目)建议。
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是否列入2019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地方政府行政立法权限,符合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立法建议项目已有代拟稿的,欢迎提交代拟稿以及立法参考资料等。
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书面形式,提交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通讯地址: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
邮 编:110032(信封上请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chenfzb@163.com
(记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