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李子平):2018年12月14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了“守护公共利益 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忠清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及意义,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辽宁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三处处长徐娴向社会公布了辽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与民事行政检察三处副处长邹德芳一起,就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所保护的公益领域和案件特点、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特点以及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4800件,立案43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53件,提起公益诉讼69件。
一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案件2892件;发出民事诉前公告1件,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792件;提起公益诉讼46件。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34万余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49万余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约221万余元、治理恢复费用约459万余元。
二是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0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90件;其中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45件,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8件,针对药品广告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8件,针对假药、劣药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0件;提起公益诉讼22件。
三是有效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4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2.5亿余元。
四是有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全省检察机关自觉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注意在维护公益的同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更好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是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问题解决。
截至目前,辽宁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率达98%,而且有许多案件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整改目标,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