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晋升机会、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综合待遇水平,完善差别化补助政策,加大补偿力度,拉开补助差距,做到越深入基层、越远离城镇、越到艰苦地区执教补助水平越高。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我省将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长期坚守在乡村的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关心乡村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情感问题,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优秀教师愿意在乡村长期从教。
为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我省还将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探索师范专业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提前招生、面试考核、定向培养、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等方式,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切实提高生源质量。同时,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加强师范类专业学科建设,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并加强紧缺薄弱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双语教师、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我省还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和入职的必备条件,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记者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