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选聘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政府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的主要领导者、海内外著名财团、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大企业的董事长或核心决策者等人士为经济顾问。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是海内外各界人士在辽宁经济工作方面享有的荣誉称号。
选聘经济顾问将统筹考虑其与辽宁已有的合作成绩以及在海内外的综合影响,其主要职责是,向辽宁省政府提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介绍海内外经贸、科技发展动态;向海内外宣传辽宁,推介投资环境,积极帮助开展招商引资和智力引进工作;协助辽宁进一步拓宽海内外经贸渠道,支持辽宁企业发展。
据了解,辽宁将优先邀请经济顾问参加当地重大经贸活动和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等重要活动。
聘任经济顾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单独审批。经济顾问聘期为三年,经续聘可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