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了解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起,辽宁省全面启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持续到明年12月结束,用近两年时间,完成辽宁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和环境问题整治,从而实现水源地水质保持与改善的目标。
据了解,截至目前,辽宁省已完成6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工作,共发现231件环境问题,涉及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工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及生活面源污染等7个方面。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提出的“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稳妥解决”的原则,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辽宁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面向社会公开(详细内容可扫描二维码),并设省环保厅举报电话024-12369,省水利厅举报电话024-62181209,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记者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