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深化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全面振兴
4月25日,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来到沈阳市,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做好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调研。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市长姜有为参加。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地方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扎实做好全省各级机构改革工作,省委紧锣密鼓展开调研、座谈,力求形成一个既符合中央要求,又符合辽宁实际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调研期间,陈求发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围绕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和推进园区机构改革,与沈阳市、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面对面深入交流、广泛问计,全面了解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大家在发言中结合实际讲真话说实情,针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陈求发认真听取,仔细记录,不时询问。在认真听取了沈阳市、县(市、区)党政群机构改革、园区改革和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以及10个街道机构改革、16个园区机构改革情况介绍后,陈求发指出,沈阳市在机构改革方面已经做出了许多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深化机构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陈求发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精神和要求,结合辽宁实际,坚持统一改革原则、统一改革进度、统一改革要求,确保圆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任务。要统一改革原则,一是中央要求上下对口的机构设置,坚决同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实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二是按照事权设置机构,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事权界限,以事权作为设置机构的依据,解决好“有机构没事干、有事权没人干”问题;三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和财政供养能力相匹配,和辖区内人口总数挂起钩,要根据辖区人口多少和财政供养能力强弱设置机构,避免造成财政负担过重;四是要广泛调研,结合实际,做好乡镇(街道)一级机构设置,解决好责任不清、混编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五是要对机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数量变化的实际,经过严格审核,科学规范地修改完善机构设置。要统一改革进度和改革要求,严格按照党中央要求和确定的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时间节点和任务节点,各项工作都要往前做,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负总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陈求发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全省要同步推进党政群、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园区机构改革。要同步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科学调整机构设置,紧紧抓住职能优化这个“牛鼻子”,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要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全部转企,职能交叉和职能相近的非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大力整合并赋予新的职能。要同步推进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改革,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监管,从严审批,从源头上把好关口。要同步推进园区机构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科学划分职责,统筹各类资源,实现扁平化管理,要建立起科学考核体系和办法,实现责权利统一,要创新园区管理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多地运用企业化管理模式,把园区机构设置得更精干,把职能界定得更科学,为园区健康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易炼红在座谈时表示,沈阳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按照取向市场化、管理扁平化、功能主业化、考核精准化的要求推进园区(开发区)机构改革,着力在“抓早”“落实”“结合”上下功夫,切实把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在全省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同时,要统筹抓好振兴发展各项工作,全面展现大干实干风貌,全力唱响奋力赶超主题,推动沈阳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再展雄风。
沈阳市领导刘晓东、刘桂香、李松林、连茂君参加调研。(记者 杨忠厚 沈宗河 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