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前不久《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正式出台,对不少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进行了改革。据悉,改革后,沈阳市一般性经营用地项目,从取得土地手续到开展施工建设只需24个工作日,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只需2至9个工作日即可开展施工。
据了解,《实施办法(试行)》涉及沈阳市建委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审批项目监管等4方面、10项具体政策。通过本次改革,沈阳市建委将建立“企业发起、在线协同、综合组织、信息共享、并联验收、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工作流程,全力优化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审批时限。
在取消和简化办理事项方面,沈阳市建委将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2个备案事项,同时对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等2个备案事项,不再要求项目单位直接办 理,而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通过信息平台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与此同时,沈阳市政改造项目不再需要提供用地、规划、环保审批手续,依据城建计划即可办 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实施,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减轻项目单位负担。有企业代表告诉记者,此次改革给企业带来的最大感受就是,审批环节更少了、审批时间更短了、审批效率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