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市民办理不动产业务,沈阳市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行调整: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含非金融抵押)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以往需要13个至20个工作日办完的二手房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业务,现在只要4个工作日就能办完。
除不动产抵押外,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不含变更内容为增加抵押物的)办结时限也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当天受理的业务件,同样在下一个工作日即可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另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结时限由6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二手房不动产业务方面,沈阳市借鉴于洪区经验,在市级层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收信息在全市互联互通、“一窗受理”,目前,沈阳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于洪分中心、和平分中心等已经开始用此种方式受理二手房不动产业务,其他各区此项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为引导市民避开高峰时段,错时办理业务,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作了市、区登记大厅“办事流量峰谷图”。市民能够清楚地看出各中心办理业务的高峰期和低谷期,并可以选择在低谷期办理业务。(记者 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