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商界 | 金融 | 文体 | 旅游 | 生活 | 点赞辽宁 | 外事交流 | 老外在辽宁 | 海外辽企
县区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视频 | 专题 | 辽宁在线 | 国际合作 | 世界辽宁人 | 辽宁外企
6月7日,辽宁省招考办发布辽宁省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测。只有通过“辽宁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报名系统”审核的考生,才具有参加面试体检体测资格。
按照通知规定,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测前,需上网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检测当天,考生需同时携带《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才能进行检测。成功报名的考生6月15日至23日参加体检、面试。(记者 王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