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李子平):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沈阳市旅游委6月12日发布假期旅游提示,围绕旅行社选择、旅游合同签订、安全、风险、维权等主题,提醒广大游客出行时多加注意。
提示指出,市民在选择旅行社出游时请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既要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又要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门市部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必须有一证一照,才是合法的旅行社及门市部。切勿参加如“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合法的个人或企业组织的旅游活动。
在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合同中安排的交通、住宿等具体内容;台湾游要选择具备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台湾游不可以委托其他不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操作。沈阳市有7家旅行社具备赴台游资质,其中包含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沈阳青年国际旅行社、辽宁海外国际旅行社、辽宁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辽宁世纪国际旅行社、中国国旅(辽宁)国际旅行社。
沈阳市旅游委提醒广大游客,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游产品要审慎选择。 选择出国游时,要先了解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安全形势及中国领事服务网有关安全提醒,稳妥选择出行线路。在外期间,请加强安全防范,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注意庆典、赛事、游行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特别是参加高风险、涉水项目应提高安全意识,小心谨慎,切勿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提示特别指出,出游前,对于旅行社介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者要自愿购买,以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旅游中如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应保存好有关影像证据,首先与旅行社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其次如协商不成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