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丁婉莹):6月1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以来打击拒执违法犯罪10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类型包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司法拘留,失信,罚款和限制消费等5种类型,主要从辽宁法院正在开展的“五个一批”活动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发布会还通报了打击拒执违法工作情况。今年1至5月,辽宁法院共对122件案件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共计罚款554.95万元;对2094件案件的2146名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对16963件案件的19912名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对29102件案件的31492人进行失信惩戒;对127名被执行人追诉拒执罪,已判处5人。
据介绍,辽宁法院强制措施运用率同比大幅提高,保持了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截至今年5月,辽宁法院共执结案件56524件,同比增长8061件,增长16.63%;执行到位81.91亿元,同比增长25.17亿元,增长44.36%。
案例一 陈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
被执行人陈某某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继承纠纷一案,昌图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陈某某应于2016年9月25日前给付陈某1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某虚假报告个人财产,经过法院两次行政拘留并罚款,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经侦查、起诉和审理程序,2018年1月,昌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本案被执行人陈某某虚假报告个人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经过法院两次拘留并罚款后仍不悔改,情节严重。最终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例二 赵某某拒绝报告财产司法拘留案
被执行人赵某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被依法拘留十五天,期间其家属如数交付了执行款,法院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基本案情:某公司与张某某、赵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兴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且未申报财产。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对被执行人赵某某作出拘留决定,后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交付全部执行款,经申请人同意,执行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本案被执行人赵某某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在法律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案件最终得到了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