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为了让企业家在沈阳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稳定企业家在沈经营预期和财富安全感,《实施意见》要求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特别是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禁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当处置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实施意见》还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法律纠纷,严格依法规制变相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等违法高利贷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记者 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