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8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委托监护人

2018-07-24 11:15:13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在外务工期间,要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让不满16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7月22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辽宁分场)第一场活动在中建五局沈阳美的时代城项目建筑工地举行。20名务工人员上台发出“我是法定监护人”集体倡议书。

  “未成年人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还有受教育权。”“告诉孩子,小背心小裤衩遮盖的身体部位不能让人随便触摸。”女童保护志愿者组织及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的宣讲,深深吸引了到会的近200名农民工代表。来自葫芦岛市建昌县的农民工王一胜说,“人缺位,心不能缺位”,专家这话讲得好,这种活动搞得好。“小女儿十多岁,在农村跟老人一起生活,我们夫妻俩在外打工,平时一年回不去几次,以后要多跟孩子联系。”

  据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景云介绍,截至目前,辽宁省1.8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了委托监护人,得到了有效监护。“营造‘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要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她说,“再好的政策也替代不了父母对孩子的亲情!”(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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