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及辽宁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动员暨培训会在沈阳召开。7月30日起,辽宁省将利用两周时间,对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0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对沈阳、大连、鞍山、营口4市开展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
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据了解,此次省级环保督察及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共分7个组,其中5个组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另外两个组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带队,将重点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本次督察是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全省环境问题的一次自查。要通过督察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将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督察重点,敢于动真碰硬,客观公正地反映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部门和企业认真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督察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督察,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副省长崔枫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