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抚顺市沈抚新区签署委托管理暨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

2018-08-16 12:26:28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8月15日下午,沈阳市抚顺市沈抚新区委托管理暨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辽宁省副省长、沈抚新区党工委书记陈绿平参加签约仪式。沈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晓东,抚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杨维,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连茂君分别代表沈阳市、抚顺市、沈抚新区签署框架协议。

  沈阳市、抚顺市、沈抚新区签署协议 融合联动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沈抚新区建设发展的意见》(辽委发[2017]26号)提出的“协同高效、封闭管理”的要求和8月7日沈抚新区落实“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接一个,确保管理不出现真空”和“逐步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求,在绿平副省长的直接带领下,沈抚新区与沈阳、抚顺两市共同制定了《三区融合联动发展工作方案》和《托管工作方案》,起草了《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和《托管工作框架协议》。

  《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辽宁省委、省政府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沈抚新区改革开放创新示范作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促进沈阳、抚顺和沈抚新区协调发展,在资源共享、要素互动、产业集聚、特色错位、规划协调、生态共建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融合联动发展,为辽宁乃至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根本上实现新区与两市工作互动、融合联动一体化发展。

  《托管工作框架协议》是落实《关于加快沈抚新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8月7日座谈会议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推进《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具体实施的重要载体,是打破行政壁垒,理顺新区发展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之举,旨在按照“协同高效、封闭管理”的原则,采取街道(经济区)整体托管模式,由沈阳、抚顺两市分别作为委托方将所属的汪家街道、深井子街道、李石经济区(李石街道)、拉古经济区(拉古乡)整建制(保持行政区划不变)托管给沈抚新区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涉及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事务实行托管,对暂时不具备托管条件的社会事务,拟反托管给沈阳抚顺两市。

  两个协议的签署,对于沈抚新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创新发展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三地融合联动发展开启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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