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建海绵城市保证大雨不内涝

2018-08-28 11:22:08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董健雄

  进入8月以来,辽宁省强降雨天气接二连三,特别是8月20日,辽南地区受今年第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遭遇特大暴雨,城市瞬间一片汪洋,进入“看海”模式。

  然而,在辽宁省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庄河市,同样的雨量,海绵城市未试点区域和试点区域却出现了两种迥然不同的景象:在未试点区域,急骤的暴雨让大部分街道的排水系统应接不暇,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便严重积水,路上的车辆被淹,交通陷入瘫痪。而在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九成智慧城、大学城所在的第一片区,将军湖片区和城关工业区,由于建设了很多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蓄水模块,植草沟、卵石沟等蓄水设施,迅速吸纳了大量雨水,饱和后又通过路缘石开口及时排入雨水管网,试点区域道路行泄排水能力、末端蓄水效果显著,从而保障了路面没有积水或少量积水,避免了城市内涝。

  2016年5月,庄河市成功申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也是我省唯一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城市。庄河海绵城市试点区面积21.8平方公里,涵盖城市新区、老旧工业区、城中村等各类型功能区。庄河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在今年汛期的几场强降雨中行泄、调蓄效果明显。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其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4月,省住建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每个市至少要建设1个海绵城市示范区。示范区要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达到70%以上;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2018、2019、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三年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库。 

  8月2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 截至目前,全省30个设市城市,20个城市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其中,10个市已完成规划编制、专家审查和政府批复,6个市已完成规划编制、专家审查,4个市已完成规划编制。沈阳、盘锦等城市已经开始建设,全省已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67个。(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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