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规范四类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8-09-17 08:55:12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控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9月14日,辽宁省安监局下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四类企业应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这四类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通知》规范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程序和基本步骤,给出了辨识和评估分级方法。同时,建立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并针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从制度、管理、人员、技术、环境等层面,深层次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和本质,找出规律,制定对策,真正实现关口前移,实现“预防为主”。

  《通知》要求,各地要指导推动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安全风险辨识制度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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