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决定从2018年1月起,将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8元,9月起按新标准发放,2018年1月至8月提高部分一并补发。
据介绍,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好相关政策,沈阳市人社、财政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按照沈阳市政府统一部署,提前做好养老金发放预案,精准测算资金需求;各级人社、财政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银行等多家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待遇。(记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