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建文化设施

2018-10-19 08:42:1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在沈阳,将有更多老旧厂房变成图书馆、博物馆、书店、影院。记者10月18日获悉,沈阳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为老旧厂房植入文化功能,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能力。

  沈阳市确定了“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导向、高端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严禁盲目拆建、避免过度改造的基础上为老旧厂房赋予新的功能和使命。

  让老旧厂房承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艺术影院、非遗展示中心等文化设施功能,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是沈阳推进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重要方向。同时,沈阳将聚焦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达到一定规模和符合建筑标准的老旧厂房资源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转型,并支持企业以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托管经营等方式实现老旧厂房利用的市场化运作。

  为此,沈阳市将加快启动对全市老旧厂房资源的摸底调查,分析研究老旧厂房的历史功能、保存现状和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完整的资源信息台账并进行备案登记;对照老旧厂房的历史年代、文化风貌、区位条件、建筑体量等信息,研究制定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标准,并建立评价认定机制,统一开展评估认定,制定全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评估认定名录。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将不改变原有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对其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于可明显展示城市工业发展轨迹的标志性工业设施要予以科学保护、合理利用。

  沈阳市将为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提供更大的力度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保护利用项目可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补贴;对保护利用项目中的公益性、公共性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此外,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工商部门将对其入驻企业在登记注册方面予以支持,并允许“一址多照”登记。(记者 金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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