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组建50个客服中心受理诉求

2018-10-25 09:50:51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0月24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沈阳市供热“三修”已按计划100%完成,其中12处重点问题区域进行了全面整改,涉及3539万平方米,居民45万户。本采暖期计划储煤850万吨,目前进场率为65%。重点工程方面,沈阳市今年供热旧管网计划改造50公里,实际完成78公里;计划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供热小锅炉65台,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新组建50个客服中心,制定下发了《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服务标准》和《沈阳市供热服务流程》,及时受理用户诉求,将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化解在第一线。同时,依托惠天等供热企业组建22支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发电机、电焊机等主要应急设备221台,备用6台移动锅炉,总吨位达到22吨,可应急保障26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为加强供热环保,沈阳市将组织供热企业实施依次点火、错峰开栓,最大限度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并要求供热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除尘、脱硫等设备设施要正常运行,露天煤场和燃煤运输必须全部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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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不热怎么办

  用户冬季遇到暖气不热的问题,可分三步走。

  1.用户直接拨打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公开电话,这是最直接、最快捷的办法。

  2.如果辖区内的锅炉房或换热站不能给您解决问题或回复一个满意的答复,您可以向锅炉房或换热站的上级机关(供热公司或供热总公司)反映,由其指导和督促问题的解决。

  3.经过上述过程后,用户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或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可拨打区供热管理办公室的公开电话。市、区供热管理机关将保证冬季供热质量,监督投诉问题的解决,及时回复用户。

  沈阳市供热方面的诉求热线是市民服务热线12345-1-4,电话24小时畅通。热线接到居民诉求后,第一时间将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动态跟踪供热诉求办理情况,确保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供热问题。

  陈欠采暖费如何补

  由于陈欠采暖费的欠费主体不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个人陈欠的采暖费,热用户应当及时补交采暖费,一次补交陈欠采暖费有困难的,热用户可与供热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分期补交采暖费。

  2.对于破产企业职工,其企业破产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按照破产公告执行。

  3.对于已经与单位脱离关系的热用户,其单位所欠的陈欠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来的欠费主体追缴。

  4.对经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其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应作“挂账”处理。(记者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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