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交通运输业审批时限减少30%

2018-11-14 16:36:2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缓)辽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交通运输业审批时限减少30%

发布会现场。(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11月14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升就辽宁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刘升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次改革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包括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等。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另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红介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改革前管理手段偏重行政审批,要求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要求,先申请交通运输行业的证照,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国家法定时间,审批普遍需要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企业从筹备到营业审批花费的时间甚至达到一年以上。

  自实行“先证后照”改革以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先后8次取消下放行政权力43项,其中取消个人职业资格4项。对必须要求证照的事项,由事前审批转变为后置审批,交通运输行业13项需要证照的涉企事项全部实现了先证后照。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进度全程公开。实行优化准入服务后,审批事项时限减少30%。

  发布会最后,刘升表示,在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的同时,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另外,要进一步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协同长效机制,解决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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