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由辽宁、山西、内蒙古、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组成的省际联盟日前已完成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工作。此次共有57个产品申报参加了议价,议价成功47个产品,与5月1日前14省(区)挂网价格和2017年采购量相比,平均降幅15.54%,每年节约资金1.03亿元。与14省(区)现行挂网价格和2017年采购量相比,平均降幅11.3%,每年节约资金0.91亿元。
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品实行零关税。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4号),要求各省(区)组织开展专项采购,尽快将抗癌药品降税政策体现在采购价格端,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陕西14个省(区)按照公开公正、平等协商、共议共享的基本原则,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充分利用联盟的市场规模和技术优势,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
据介绍,此次14省(区)组成省际联盟联合议价,将单一省区采购转变为省际区域联合,符合药品集中采购的发展方向,为降低抗癌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做了一次积极的探索和尝试。(记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