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召开

2018-11-22 08:52:18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1月2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旅游业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省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旅游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旅游发展和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旅游业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陈求发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一是要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旅游企业,大力招商引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要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坚持用好存量,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努力做大增量,丰富旅游业态,延伸产业链条,创新管理机制,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实现提质增效。三是要提高旅游产品供给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优化要素结构,丰富游客旅游体验,提升旅游品质,激发消费兴趣。四是要强化旅游营销宣传,加强国内宣传引导,

  扩大对外宣传,创新旅游宣传方式,实现多元化、品牌化、精准化。五是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卫生设施水平,打通“最后一公里”。六是要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强化监管,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推进信息技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严防旅游风险,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七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着力抓好选人用人工作,选优配强班子,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各级政府要强化旅游领域政策法规制定执行,主动做好对接服务,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强化督查考核,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唐一军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助推辽宁全面振兴。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旅游业具有“兴一业旺百业”的引领作用,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紧迫要求、是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的重要抓手。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共下“一盘棋”、共绘“一张图”、共唱“一首歌”,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二要立足实际,明确目标,进一步理清旅游业发展思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发展全域旅游为抓手,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项目引领、融合发展,深化改革、强化创新,立足省情、彰显特色,集聚要素、凝聚合力,奋力建设世界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三要聚焦特色,发挥优势,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跨越式发展。立足“老天爷”赋予的自然风光、“老祖宗”留下的人文资源、“老百姓”创造的民族文化、“老革命”传承的红色文化、“老前辈”开创的工业文明,坚持一二三产、人景文、点线面、高中低和活管服结合,着力构建全域旅游、全时旅游、全民旅游发展新格局。四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旅游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责任落实、要素保障和督查考核,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求实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旅游产业做强做优做大,为辽宁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省长李金科主持会议。沈阳、大连、丹东、盘锦、葫芦岛市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本溪水洞旅游集团、瓦房店香洲田园城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领导谭作钧、康捷、姜军、许波,沈阳市市长姜有为参加会议。省委有关部委、省(中)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文化和旅游厅班子成员,各市市委书记或市长、分管副市长及市旅游委主任,部分旅游企业代表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记者 杨忠厚 明绍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