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辽宁、江苏两省住建厅在沈阳签订《关于加强两省在建设领域合作的框架协议》,以促进两省在建筑业、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对口合作中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实现两省建设领域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此次双方签订的协议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推动两省产城融合发展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强化信息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成功工作模式和做法,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双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两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相互交流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两省建设市场准入标准的统一,建立互相开放、互利共赢的一体化市场,逐步加强行政管理信息和市场信息的共享;支持双方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支持鼓励各类建筑人才进行交流,为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创造条件;在全面开放建筑市场的基础上,为两地建筑业企业在对方省内从事经营活动搭建便捷通道,实现各类资质资格评优的相互确认。(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