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沈阳力争两万辆汽车“油改电”

2018-11-30 09:32:03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沈阳力争实现两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建设充(换)电站200座,充电桩2.1万个。

  在推广应用上,沈阳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以城市公交、出租、网约、邮政、物流领域为重点,同时在汽车租赁、环卫、市政服务、通勤班车及私家车领域推广。在公务用车领域,更新和新增的公务车及用于公务使用的租赁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    

  《方案》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两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在具备条件的现有加油(气)站及高架桥下,增加快速充电设施。

  在充电设施补贴方面,对符合规定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专用快速充(换)电建设项目,在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接入沈阳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后,按实际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和土建投资)一次性给予20%的财政补贴。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专用快速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费不超过0.6元/千瓦时,公交车辆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4元/千瓦时,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成本。

  沈阳对载重2吨以下的新能源轻型厢式城配物流车,在主城区除青年大街、北陵大街一线等特殊路段外,24小时不限行。

  此外,沈阳还将建设中德装备园电动示范区。中德装备园要将现有的园区升级为零排放区域,将园区内公交、出租、物流及旅游车辆逐步电动化,鼓励园区内公交场站及客运场站实施“屋顶计划”,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加强能源生产、使用环节的清洁可再生能力。到2020年,示范区内建设5座大型充电站、1000个公共充电桩、3座换电站,全部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记者 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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