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打造沈阳“飞地经济”发展示范区

2018-12-18 11:44:34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葛宁远

  12月16日,沈阳市法库县与于洪区签订了“飞地经济”合作发展协议,双方将在物流产业、通航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协作发展,推动项目向优势园区集中,实现两地资源互补、收益分享。

  据了解,法库县已经出台《加快“飞地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确立了“飞地经济”发展载体和发展重点,以现代陶瓷(建材)产业园、通用航空产业园、辽河轻工电器产业园、孟家绿色食品产业园、东湖现代服务业和文旅产业园等“五园”作为“飞地经济”的主要载体,重点发展以陶瓷、通航配套产业、轻工电器产业项目、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项目为重点,补齐补强产业链。

  为确保“飞行经济”发展进程,法库县还明确了“飞出地”“飞入地”双方职责,建立了协调机制、完善决策机制、优化服务机制、强化考评机制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目前,法库县储备“飞地经济”项目十三个,总投资一百六十一亿元,已开工项目四个,投产运行项目一个,并与浑南区、于洪区达成长期合作协议。

  未来,法库县将与优势产业区县主动对接,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打造沈阳“飞地经济”发展示范区。

  名词解释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记者 徐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