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获悉,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辽宁省率先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设立大连市中院驻市工商联工作联络站。
大连市中院与大连市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投资。同时明确依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双方定期通报涉民营经济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以及各自处理民营经济主体纠纷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组织邀请企业家参加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件庭审和执行等活动;开展走访,了解民营经济主体的司法需求,排查法律风险;强化诉调对接机制,选聘工商联推荐的调解能力强的企业家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记者 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