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沈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审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2018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省委常委、副省长、市委书记张雷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以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为着力点,推动全市党支部建设再进步、再提升。要坚持领导带头,狠抓贯彻执行,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认真谋划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思路举措。要不断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引导职工听党话、跟党走。要统筹做好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凝聚起群策群力推动沈阳振兴的强大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强化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帮手作用,引导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沈阳振兴实践。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推动妇联工作改革创新,支持妇联组织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肩负起“第一责任”,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要不断加强阵地建设,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讲好沈阳故事,传播好沈阳声音,树立好沈阳形象,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常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