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6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自2018年12月19日正式上线商品互换业务以来,首笔以PVC指数为标的,名义交易金额为650万元左右、期限为3个月的商品互换业务已在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开展,同时也吸引了国内产业客户、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企业法人主体的广泛关注。目前大商所已为浦发银行、交通银行等4家存管银行和兴业银行、永安资本、银河证券等26家交易商授牌。
互换业务在大商所的顺利启动和运行,标志着我国期货交易所开始在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的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交易登记和结算等综合服务,也意味着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大连加快成为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
商品互换交易,又称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交易形式。商品互换业务是期货业务的延伸和补充,交易所为商品互换业务提供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有助于满足实体企业和市场参与者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要,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范围。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我国期货市场的工具和层次较为单一,只有期货,没有期权和互换,场内市场较为发达、场外市场发育迟缓。从国际经验来看,互换是全球三大衍生工具之一,是场外衍生品市场核心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产业企业风险管理。
推出商品互换业务,是大商所积极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的重要探索。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面临一个深刻的矛盾,那就是作为一个合约规则高度标准化的市场,如何更好地满足产业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2013年底,大商所正式提出“建成衍生工具齐备、产品种类丰富、功能发挥充分、运行安全高效的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大商所先后推出仓单串换、仓单服务商、场外期权、“保险+期货”、基差贸易、商品指数等场外业务试点。2017年,大商所联合浦发银行、永安资本、浙江特产石化开展商品互换业务试点,为产业企业管理商品价格风险开辟了新的路径。2018年12月,大商所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正式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初步构建起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机制、新通道。
近1个月来,大商所已在大连、上海、深圳和杭州相继举办四期业务培训会。产业界人士表示,商品互换能更有效管理公司库存和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丰富了中长期风险管理工具,并使企业财务报表更平稳、操作更便捷。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成为商品互换交易商,丰富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进一步开拓了国内标的商品的风险对冲方式。一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互换业务为产业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提供了全新的工具和途径,也提升了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服务范围和专业服务能力。
目前,大商所互换业务的标的包括大商所期货价格及大商所发布期货价格指数,包括37个指数和17个主要品种。大商所将进一步丰富互换业务的覆盖范围,引入现货指数标的,研究推出期货合约价差和期现基差等标的的互换业务;进一步研究探索为可标准化场外衍生品提供集中清算服务,为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场外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做好商品互换市场的培育工作,降低各方交易成本,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参与体验。(邵明喆 记者 肖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