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全省工会组织将把传统的元旦至春节“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拓展到职工生活发生困难时或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职工解决患病、子女上学、意外灾害等多方面的临时困难。目前,省总工会已向各市下拨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常态化开展送温暖工作。
为实现送温暖常态化,省总工会日前出台《〈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明确了送温暖资金的6类使用对象。其中,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按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6个月总和的标准走访慰问。对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按每户每年不超过6000元、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按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6个月总和的标准走访慰问。对因企业关停并转而停发、减发工资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按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走访慰问。对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按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走访慰问。对长期在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按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走访慰问。对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职工,因长期异地工作、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在重大项目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以及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按每次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走访慰问。(记者 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