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的40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为85.3%。2月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节前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并提示消费者如何购买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对象覆盖全省14个市的111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25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包括爆竹、喷花、升空、玩具、组合烟花等五大类产品。经检验,3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销的38批次产品和17家零售网点销售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共计5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9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标志、引火线、筒体、结构、药量、燃放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1批次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缺少生产日期、总药量、计数量等信息。有38批次产品引火线项目不合格,其中19批次产品引燃时间过短,19批次产品引燃时间过长。有10批次产品燃放性能项目不合格,其中7批次组合烟花产品燃放效果不合格,发生低炸或炸筒。
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三个识别”:识别销售商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正规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要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警示语和中文燃放说明。(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