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护出租汽车行业合法经营者权益和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从3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查扣销毁“克隆出租车”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力提升打击整治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下线车、高仿车、双色车等车辆非法营运问题,从车辆源头管理入手,禁止非巡游出租汽车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颜色样式标识或与其相近、相似的车身颜色样式标识。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手续、不予办理车辆检验等业务手续的处罚。
此外,对具有组织性、规模化的垄断市场行为和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查处其牵头者和组织者,打击为非法行为提供车辆及营运标识来源等社会组织。对查扣的拼装以及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克隆出租车”,坚决依法销毁。对驾驶报废出租车、假牌套牌出租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吊销、注销驾驶证。
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
此次专项行动将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整治行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重奖。对于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使用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22820122等电话进行举报;对于非法营运线索可以通过12345等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市交通运输局建立《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举报奖励制度》,并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对出租汽车重点违规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单次奖励300元,非法营运案件,一经查实单次奖励1000元。
3类违法违规行为 将被重点打击
重点打击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包括乱停乱放、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不依次等候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
重点打击干扰运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非法营运、索要高价、拒载、强行拉客揽客、争抢倒卖客源、计价器作弊、违规拼客、非法安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等扰乱正常运营秩序行为
重点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有组织犯罪,欺行霸市,妨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组织、串联、煽动聚众滋事,机动车牌、证及相关标识制假、贩假、用假等违法行为
行动的目标地区
将突出对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等“三站”地区,以及商业街区、综合市场、城乡结合部、大学城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治理。
行动的时间安排
将覆盖全天24小时,实行白天常态整治和夜间集中整治的模式,并重点突出对晚高峰至前半夜等夜间时段的治理。
(记者 张晓宁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