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分别要达到2.3%以上、5.4%以上和0.5%以上;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对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部署。
检查计划要求,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实行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针对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开展防震减灾、防汛、森林草原防火等专项检查。要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查计划还明确,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计划对94个重点单位开展检查,包括:近3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红色及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