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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出台二十项举措支持民企发展
辽宁日报  2019-04-23 10:12:46

  4月22日,记者从抚顺市政府获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该市新近出台了20项举措,着力从营造高效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创造健康和谐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建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入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便利市场准入,抚顺市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取消名称预先核准,除需前置审批、核准与登记非同一机关和总局核准的外,全部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无须前置审批的新设立企业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筹建现场验收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方面,抚顺市利用“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特色小微企业”三大展示平台,向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助力小微企业拓宽市场营销渠道和发展空间;充分发挥股权出质、债权转股权、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登记职能,帮助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开展中小企业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等质量提升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产品质量“巡诊”服务,助推企业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强企行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系统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

  在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抚顺市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废除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制止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开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随机抽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竞争秩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查处贷款捆绑强制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保证各项新举措能够落到实处,抚顺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统筹执法检查计划,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同时,严格执行“三不准、三严禁”规定:登记审批不准对申请人说不,监管执法不准滥施处罚,能够一次办结的不准让当事人重复往返;严禁在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严禁人为拖慢办事速度,严禁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提出额外要求,坚决杜绝态度生冷、懒政怠政、违法乱纪等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发生。(记者 崔振波)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