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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立药价及供应保障监测发布制度
沈阳日报  2019-04-25 13:51:08

  4月24日,记者获悉,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做好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辽宁省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舆情的研判和应对。该制度将在5月1日起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运行。

  记者了解到,辽宁将建立健全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网络,探索完善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分级应对、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实行生产企业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报告制度、配送企业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月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直报制度、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信息按季度采集分析制度,做好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舆情的研判和应对。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上报的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省医疗保障局每月针对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调查,对于药品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及时预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购销双方违约违规行为作出处理。(记者 尚志文)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