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连市农村三项重要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大连日报  2019-06-24 09:31:20

  围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近年来,大连市持续加大农村土地、经营、产权制度等三项重大改革力度,并在全省率先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率先推广农业共营制发展模式,率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为大连市的乡村振兴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连市的确权颁证工作,并在全省率先颁发证书、率先汇交数据、率先提交报告,无论是工作进度还是完成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大连市在瓦房店市颁发了全省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7年开始,全市陆续开展颁证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等指导文件,自主研发了打证系统、颁证系统、质量管控系统等一系列配套信息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市完成承包地确权面积443万亩,颁发证书59万本,实现应颁尽颁,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全市农村“三权分置”改革、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为确保权属信息准确、测绘数据完整、汇交成果规范,大连市创造性地将农业农村部61项规则,细化为213项细则。大连市的创新做法获得农业农村部领导及相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先后4次在全国确权登记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土地家庭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大量青壮农村劳动力转入城镇就业,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为有效破解农村经营体制矛盾,大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创建“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大连农业共营制模式,即以农户为主体自愿自主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以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以强化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专业化服务,确保实现经营主体“共建共营”、经营收益“共营共享”、经营目标“共营多赢”。到目前为止,全市有8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领办、创办了80家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达8000多户,入股土地面积达4.6万多亩。

  30多年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缺失,在融入市场经济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等方面存在不小障碍。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大连市在全省率先为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予甘井子区棉花岛村、普兰店区战家村等35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拥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可以以“特别法人”身份名正言顺地进入市场,获得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开展集体经营管理活动。据介绍,在去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础上,今年,大连市全面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预计年底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将覆盖600多个村,到2020年将达到1000多个村。(记者 李小华)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