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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设“驻村督查员”督导美丽乡村建设
辽宁日报  2019-06-25 09:56:34

  从6月22日起的近3天时间里,郭庆祝一直奔走在大连金普新区三十里堡街道的宝石山村、东山后村等6个村。“这几天,我的眼里只有垃圾。”他笑着说。郭庆祝手机的拍摄功能一直处于打开状态,一旦发现垃圾,就立即用手机拍摄下来。

  郭庆祝是大连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一名机关干部,动身下农村前,他又多了一个身份——大连市2019年“百村示范、千村清洁”第三督查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经报省政府审核同意,大连市今年要建设省级美丽示范村91个、市级美丽示范村100个。在此基础上,大连市制定了“百村示范、千村清洁”行动督查工作方案。

  6月21日,大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督查工作布置会,3支督查队伍正式组建,分别由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150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将具体承担全市880个村屯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任务。按照要求,从本月起,每名督查员每月至少两次进驻负责督查的村屯,每次不得少于两天。

  郭庆祝是最早一批开展行动的驻村督查员。“每个月督查的重点不一样。6月,我们的督查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村屯积存的垃圾清理状况,二是各村在环境管理上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郭庆祝说,“对于示范村,每一次都要做全方位的检查,其他村屯每次按照不低于20%的区域比例抽检。”

  驻村督查员人手一份“督查工作要点”。“指标很多,定得也很细,我们要对照着逐项核算分数。”郭庆祝以路边、房前屋后垃圾为例,“每堆垃圾按长度计,大于 0.5米、小于等于3米的计1堆,扣1分;大于3米的计两堆,扣2分,以此类推。每处垃圾堆扣分上线为6分。”

  郭庆祝发现问题后,要当场拍下视频或照片,然后反馈给属地乡镇联络员。按照大连市的要求,有关村屯必须在两日内整改到位,并以相同角度拍摄视频或照片上报给督查员。经审核无误后,对应扣分项可回调20%。“为确保督查效果,得经常‘回头看’。”郭庆祝这两天发现了近30个问题,对6个村屯首次督查的路线走了不下两遍。

  按照要求,3个督查组的主管局在每次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将督查结果整理上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各涉农县(市)区、先导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这项工作将一直持续到年底。(记者 杨少明)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