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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实施碧水保卫战治理水污染难题
辽宁日报  2019-07-05 08:47:16

  “现在,将军河河水清澈多了,臭味也小多了。”7月3日,提起周边生态环境的变化,年过七旬的抚顺市民侯庆云连连称赞。抚顺市水污染整治工程实施后,曾经臭气熏天的将军河,河水清亮了,臭味没有了,居住在河两岸的居民心情更加舒畅了。

  近年来,抚顺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辽河流域综合治理部署,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实施“碧水保卫战”,浑河城市段水质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市河流水质达标数同比增加7条,劣五类水体数同比减少4个。

  抚顺市严格落实河长制,对重点河流实行“一河一策”治理。全市进一步明确区、县级河长责任,加强日常长效监管,同时深入推进重污染支流河治理,实施超标河流限期达标行动。截至目前,李石河、东洲河、章党河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以来,抚顺市累计投资9000余万元,整治全市22条黑臭河流。清理河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9.5万余立方米,建设排污管网10778米。同时,加强12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

  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8年,抚顺市排查企业及排污口129家次,对9家违法排放污水企业予以处罚,累计处罚金额520万元。今年6月,抚顺市开展浑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执法行动,继续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为巩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成果,抚顺市对一、二级保护区内的212家工业企业、116家养殖企业予以拆除、关闭;出台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范方案,全面排查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

  在严格治理的同时,抚顺市还严格监督考核,出台了《抚顺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深入落实县区级政府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了水质超标断面资金处罚奖补机制。(记者 崔振波)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