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0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发展战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席照生介绍了“四重四抓”的经验做法及成效。今年,辽宁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等多个专项活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办案理念,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席照生发言 供图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共制定出台了200余项制度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支持、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完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精准发力,精细服务,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全省各级检察院广泛开展了“企业行”、“送法进企”、“检企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精准把握刑事检察标准,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今年1-10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持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注重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积极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逐案排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人并已全部变更。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席照生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 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