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民营企业的风采和形象,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沈阳市决定开展民营企业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四个百强”评选表彰活动,并建立年度评选机制。
目前,沈阳市已经成立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据介绍,该评选表彰面向在沈阳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全市有20余万户民营企业参与其中,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或摊派任何费用。
到1月10日前,沈阳市将评选出480家“四个百强”候选企业,其中就业、纳税、科技创新、规模百强企业各120家。经过征信认证、综合评议等环节,沈阳市民营企业“四个百强”名单将在1月底前产生。(记者 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