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创新小学生品行培养提升德育效能

2019-01-07 13:00:48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新华社沈阳1月7日电(记者 石庆伟)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但在实践中,德育工作也面临“说起来非常重要、做起来缺少抓手、评价上缺乏规范”等难题。如何增强学校德育效能?

  记者采访了解到,最近沈阳市的小学师生们每人领到了一份《沈阳市小学生品行培养手册(试行)》,每个年级的小学生,都能在手册上找到相对应的内容,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品行。这些内容包括12个方面、365项指标体系,涵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生活教育等诸多方面。例如:小学一年级要“知道不能说谎话,不能骗人”,小学六年级要“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沈阳市教育部门以此为抓手,创新小学生品行培养模式,将德育工作落细、落实。

  创建体系解难题

  “如果孩子的品行和心灵出了问题,就难以走远,”沈阳市教育局副巡视员李志祥告诉记者,“优良素质的培养、良好品行和好习惯的养成,需要从孩提时代抓起。”

  沈阳市教育部门调研发现,打破“唯考应试”顽疾、提高德育效能,需要探索贴近学生生活、符合成长规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品行培养体系建设。

  近三年来,沈阳市教育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德育教材内容,制定出《沈阳市小学生品行培养手册(试行)》,分为“爱党爱国、勤奋好学、文明有礼、孝敬父母、尊敬老师、诚实守信、自理自立、友善互助、防灾自护、身心健康、勤劳节俭、爱护环境”等12个主题,细化为365项具体可操作的品行培养内容。

  记者在这本手册上看到,在“文明有礼”方面,要求小学二年级学生做到“用餐时不敲打餐具,咀嚼或喝汤尽量不发出声音”,六年级学生“不化妆、染发、涂指甲,不佩戴项链、戒指、手镯等饰物。”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负责中小学德育研究与实践的潘海英主任参与了手册编制工作,她告诉记者,12个主题、365项细化内容相互衔接,既能让学生参照学习,也有助于破解德育难以考核评价的问题。

  多措并举育新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沈阳市教育部门以品行培养手册为载体,多措并举强德育、育新人。

  聚合社会和学校力量完善育人生态,促进小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新民市胡台小学利用家校合作机制,落实品行培养手册,老师、家长同向努力,帮助孩子克服不良习惯。

  促进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两化融合”,塑造良好育人环境。辽中区第五小学以“推行品行,始于教育,终于教育”为主线,选取12个符合品行培养目标的趣味卡通形象,创作《课堂常规七字歌》和建立品行培养小档案,在班级开设“每日一品”专栏,把良好习惯的养成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之中。一些学生说:让手册陪伴生活每一天,对照学习,成长为一名好少年。

  沈阳一些小学还利用黑板报、壁报、团队活动来宣传手册内容,打造无处不在的德育氛围。有的小学发挥小记者团的桥梁作用,让品行培养理念从校园延展到家庭和社会。

  “父母应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和品行。”李志祥说,家校密切互动,将品行培养具体落实到生活实际中。

  让小手册承载大德育,“五微并重”抓落实。“废纸丢不丢?排队该不该?公共场所是否应保持安静?”一次“手册微课”上,几十个小学生围绕品行培养手册内容展开讨论,深刻感悟作为一个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微视频、微课堂、微班会、微信群、微课题”日渐成为沈阳加强小学生品行培养的重要载体。

  持续完善强德育

  沈阳市教育部门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高度,切实加强小学生品行培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努力构建义务教育阶段的品行培养实施策略和评价体系。

  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总结优秀实践经验,推广优秀实践成果。积极支持围绕品行培养手册开展重大活动、队伍培训、软硬件设施建设及教学科研活动。

  沈阳市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品行培养手册为开展德育工作立出了一个参照系,学校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创造性实施。一些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品行培养工作,取得了新经验。沈阳市教育部门已组织13个调研组,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不断完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